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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假怎么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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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假工资的计算如下: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2、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5、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一般如下:

1、工伤申请登记;

2、工伤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3、工伤受理;

4、工伤调查核实。根据需要对申请人上报的材料存有疑问的,则进行调查核实;

5、行政决定。

二、工伤认定常见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综上所述,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内,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

一、辽宁省九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医疗费及康复费用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四、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五、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负责派人护理。所在单位未派人护理的,由所在单位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的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9个月工资)

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12个月工资,本人解除或合同终止)

八、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8个月社平工资,本人解除或合同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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