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应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无法通知或代理人不能到场,可通知其他成年亲属、学校、单位、居住地组织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到场,并记录相关情况。法定代理人可代为行使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有权提出意见。
法律分析
未成年报案需不需要监护人一起对于未满十八周未成年岁的公民报案的情形,并不需要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在场,但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认为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人员阅读或者向他宣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应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也可以通知其他成年亲属、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代为行使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如办案人员在讯问、审判中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人员可提出意见。讯问笔录、法庭笔录应交给到场的法定代理人或其他人员阅读或宣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一章总则第县级以上应当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关经费纳入本级预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十一条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早期教育服务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等应当参照本章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的成长特点和规律,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2020修订):第六章保护第九十九条地方应当培育、引导和规范有关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心理辅导、康复救助、监护及收养评估等提供专业服务。